之前封在小区里时摔了一跤,膝盖血淋淋的。过了几天开始结痂了,挺痒,摸了一下,比一般小伤口的痂厚,有点鼓。然后我一边盯着电脑,一边感受着伤疤边缘翘起来的那一点割手的地方。一个小时后,它被我整块揭了下来,除了边缘粉色的新肉,中间又恢复了血淋淋的模样。
我并不是恋痛,但从小就不会老实地等伤疤痊愈。我总是付出这样的代价,有些后悔,但不多。可能这也是身为恋旧者的偏执,反复体会过去的苦痛,来告诉自己生活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了无生趣,平庸得没有一丝动荡。
深褐色的地方重新充盈起鲜红的液体了,好像什么东西死而复生(明明实际上结痂才是新生),又能在每一步踏出时都感觉到隐隐的痛楚。
我重新给予它伤口应有的存在感,它也如约回报我期待中的痛感。真是变态啊,但我就是这样一路踏着痛楚走着。

最后修改:2022 年 11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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